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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整改于落实。我校成立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重点抓落实。
四是实行考核奖惩制。将创建工作于各部门、每位教师的年度考核挂钩,并作为教师、学生的各种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对创建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学生要大力表彰;对创建中态度消极、工作滞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部门或个人,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学校全体师生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相信实验小学的每位师生都能为创建工作增光添彩,贡献自己的力量。确保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的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