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发展和谐的城市。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形象、品位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重要的城市品牌。
创建文明城市目标
以"两保一争"(即保持省级文明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城市荣誉称号,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达到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稳定安全的社会秩序、丰富高雅的文化生活、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文明开放的城市形象。
精神文明建设根本任务
精神文明建设根本任务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精神文明建设主要目标
公民素质显著提高、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
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
爱祖国 爱人民 爱劳动 爱科学 爱社会主义
中央文明委确定每年9月20日为全国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6月1日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日。
基本道德: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 团结友善
勤俭自强 敬业奉献
社会公德:文明礼貌 助人为乐 爱护公物
保护环境 遵纪守法
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办事公道
服务群众 奉献社会
家庭美德:尊老爱幼 男女平等 夫妻和睦
勤俭持家 邻里团结
仙桃市教育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仙办发(2008)12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我市中小学校在争创文明城市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市教育局党委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以"树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学生、创建文明校园"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着眼于促进教育健康持续均衡地发展,着眼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进一步改善全市招商引资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迎检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市教育局成立以党委书记王章爽为组长,办公室、基建科、计财科、综治办、体卫艺科、市电教馆等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检领导小组。市直城区(含三办)中小学成立迎检工作专班,由一把手校长亲自抓,一名分管校长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格局。
三、主要任务
1、大力整治学校周边脏、乱、差问题。
2、大力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3、大力推进中小学孝雅教育。
4、大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一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城市形象的大事。各中小学校要高度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专班,强化责任,切实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市教育局迎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办市直各学校的迎检工作。局有关科室、各中小学还要按照创建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上下联动,推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