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语言文字是祖国文化的重要载体,学校作为文化教育的圣地,承担着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传承和规范语言文字的重要职责。我校将以创建语言文字示范学校为契机,开展一系列规范用语用字活动。
二、成立专班
组 长:刘继成
副组长:冯 蕾 毛义祥 唐尚杰 刘 飚 郑中海
组 员:郑 昭 刘永锋 熊月蓉 杨 梅 钟艳珍
季灶林 范丽娟 彭芸芸 简翠华 向振华
潘红艳 陈 莉 金再华 曾 鸣 杨 荣
吴小鸿 罗仁涛 刘 庆
三、大力宣传
1、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思想意识。
2、营造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的良好氛围,校园内悬挂大幅标语,班级门上贴挂“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字”铜牌,校园网、“红领巾广播站”、班队会、橱窗、黑板报进行专题宣传。
四、认真实施
1、学校坚持做到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的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
2、政教处成立推普部,设立监督岗,学生督查师生用语用字规范情况。
3、教务处对老师备课、讲课的用语用字情况进行监督。
4、教科室组织规范语言文字的课题调研活动,形成成果。
五、整理资料,接受评估
1、开展校园文字规范自查活动。
2、整理所有资料,接受评估。
仙桃市实验小学
2007年9月